本報訊(記者 顧 敏) 14日,江蘇高院、浙江高院、上海高院、安徽高院在上海共同簽署《長江三角洲地區人民法院執行聯動信息共享合作協議》,建立起四地法院執行聯動協作機制。
  根據《合作協議》,長江三角洲地區人民法院將充分發揮信息化的支撐作用,將四家法院間執行聯動信息系統進行對接,實現全面共享,共享信息主要包括四個方面:財產信息,主要是銀行、工商、房產、證券、車輛、銀聯信息等;當事人信息,主要是被執行人及相關當事人社保、民政、戶籍等基本信息以及機場、高鐵乘行信息等;關聯案件信息,主要是與執行標的、執行當事人相關聯的所有案件信息等;執行威懾信息,主要是失信被執行人名單、限高令、限制出境信息等。按照實施細則,今年年底前,長江三角洲地區人民法院將先行共享已建立的“點對點”銀行查詢系統,明年3月底前逐步將共享內容拓展至已建立“點對點”的工商、房產、車輛等其他財產信息,以及當事人信息、關聯案件信息、執行威懾信息等。
  江蘇省高院院長許前飛表示,目前執行中的財產調查和控制等工作,仍未擺脫執行人員到處找人、找財產的原始方式,需要辦理協助執行手續的工作仍然大多採用人工方式,信息化手段缺乏,集約化程度不高。這些傳統的執行手段,與大數據、互聯網時代已經嚴重脫節。同時,各地法院之間缺乏合作,導致執行力量難以統一調度、信息資源難以有效共享。長三角地區法院執行聯動機制的建立,將把中國經濟最具活力的江浙滬皖地區聯接起來,通過及時、有力的執行,切實維護法制的統一、尊嚴和權威,為區域的經濟發展和法治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。  (原標題:長三角法院聯動破解執行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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