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6月16日據英國《金融時報》16日報道,國際貨幣基金組織(IMF)正在考慮修改規則,可能要求困境國家延長主權債務償還期,作為尋求IMF援助的條件。
  目前IMF的選擇有限:要麼紓困,要麼債務重組,取決於IMF是否認為一國的債務具有可持續性。
  這一醞釀中的想法提出了第三條道路:允許債權人接受負債國“重新安排”現有債券。償還期將延長至與IMF紓困計劃的期限相同,但票面利息及本金不變。
  討論這些想法的背景是,IMF試圖從2010年希腊紓困後主權債務重組的處理方式中吸取經驗教訓。
  提供建議的銀行家和接近IMF執行董事會的人士表示,IMF執行董事會上周五討論了一篇新論文。
  這可能導致改變大型IMF計劃對待私人部門債券持有人的方式。此前經歷的困難時期改變了政府和債權人之間的權力平衡。
  參與討論的人士表示,相關工作仍處於初級階段,執行董事會內部存在意見分歧,在年底之前不會得出結論。IMF拒絕置評。
  根據IMF政策,一國債務必須有很高概率維持可持續性,它才能夠根據“特別通道”(exceptional access)標準提供高額貸款。這意味著它目前有兩種選擇:提供貸款,不影響私人債權人;或堅持要求進行痛苦的債務重組。
  在希腊的案例中,歐元區機構和IMF最初不願意強迫私人債權人直接承擔損失。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擔心問題傳染至歐元區其他國家,但到了2012年,重組變得勢在必行。  (原標題:英媒: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探討紓困“第三條道路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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